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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置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2/8    编辑:admin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常委会工作机构设七个工作委员会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了解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提出建议。

2、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民经济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审,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审查意见建议。

3、围绕常委会审议财经工作方面的议程,做好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并起草相关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 

4、根据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财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起草执法检查报告。组织开展相关视察调研活动,并提出建议、意见。

5、受常委会委托,负责审查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向主任会议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6
、加强同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参加对口联系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督办相关的代表议案和建议,接待和处理涉及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7、按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安排,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修改建议意见;协同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来宣开展相关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的接待服务工作;

8、加强同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系,提供有关情况,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会议。

9、承担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文件,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有关财政经济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10、办理市人大财经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陆英 

副主任:陈淑

预算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了解有关预算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向主任会议汇报,提出建议。

2、承办县人大常委会预审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的具体工作,草拟预算决算分析意见和预算审查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报告。

3、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听取预算变动及执行情况的具体工作,起草审议意见;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决算草案的具体工作,承担预算审查监督信息的编辑工作及草拟决议草案等具体工作。

4、承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掌握有关部门落实预决算决议情况。

5、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服务工作。

6、承担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对重大项目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

7、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对财政、税收、审计、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

8、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谢明光

副主任:闫士勇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了解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了解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是否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对县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2
、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议题建议,并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供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考。
    3
、对司法机关报送备案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4
、检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内务司法工作情况,就与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执法责任制等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
    5
、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与内司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情况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6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7
、承担对县人大常委会拟任人员的法律知识测试工作。
    8
、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密切与上级和兄弟县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联系。加强与内务司法有关方面市、县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联系。
    9
、对上级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10
、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级人大内司工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任:张施颂

副主任:王素芹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了解与农业与农村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和农业与农村工作有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县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
、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农业与农村方面的议题建议,并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供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考。
    3
、检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与农村工作情况,就与农业、农村、农民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
    4
、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和农业与农村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情况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5
、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密切与上级和兄弟县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的联系。加强和农业与农村有关方面市、县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联系。
    6
、对上级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7
、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级人大农业与农村工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主任:陈永红

副主任:忽永婷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了解与人选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人选工作有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
、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属于人事代表选举方面的议题建议,并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供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考。
    3
、检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情况,就与人事、代表、选举等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
    4
、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人事代表选举方面的具体工作,指导镇人大换届人事代表选举方面工作。
    5
、办理由我县选出的市人大代表的选举有关具体工作,协助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做好在我县的市人大代表的服务工作。
    6
、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的有关具体工作。
    7
、转交、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检查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承担联系县人大代表有关具体工作。
    8
、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密切与上级和兄弟县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的联系。
    9
、对上级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10
、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级人大人选工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任:张绪桥

副主任:杨思民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了解与教科文卫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教科文卫工作有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县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
、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议题建议,并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供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考。
    3
、检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教科文卫等工作情况,就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等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
    4
、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与教科文卫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情况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5
、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密切与上级和兄弟县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联系。加强教科文卫有关方面市、县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联系。
    6
、对上级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7
、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级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任:李成斌  

副主任:王厚方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了解与城建环资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县人民政府发布的与城建环资工作有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县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
、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城建环资方面的议题建议,并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供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考。
    3
、检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就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等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
    4
、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有关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情况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5
、加强与县内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密切与上级和兄弟县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联系。加强与城建环资有关方面市、县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的联系。
    6
、对上级人大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7
、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级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委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任:陶长虎  

副主任:朱杰

 

常委会办事机构: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有关事务,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做好服务工作。协助办理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专门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2
、承担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部分文件和办公室自身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起草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县人大常委会会报的编辑印发工作。
    3
、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4
、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5
、负责机关的人事、工资管理。承担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
、承担机关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内外宾接待,车辆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7
、承担对外联系工作,承办指导镇人大的有关具体工作;
    8
、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催办、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9
、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级人大办公室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任:陈宏政  

副主任:刘成甫  王鹏章 

信访室主任:陈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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